经研究决定:
吴举峰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和管理处处长;
祁明红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局长;
范仕麟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鲁跃东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处处长;
李向阳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处处长;
王中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处处长;
杨良虎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
金业友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周大鹏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副局长(正处级);
范晓明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副局长(正处级)
丁禄祥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正处级);
王立平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处副处长(正处级);
倪冰峰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林云飞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和管理处副处长;
范满荣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副局长;
戴迎春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副局长;
罗振林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处副处长;
李爱华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许世新、江诗新、张贵平、陈志清、王宁邦、孙俊、申玉平、赵志成、陈志海、张宾、张勇、易骏飞、马良君等十三名同志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以上同志任职后,原任江宁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的领导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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