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陈之宝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民防局局长(兼);
左胜富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芮雪平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副局长职务;
汪昌桂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扶仁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副局长;
梁越民同志任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南京市江宁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清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祁玉华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年同志任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副政治委员职务;
刘为成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沈建国同志任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开定同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阚巍同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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