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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编纂〈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宁政办发(2008)74]

2008-05-07

关于印发《关于编纂〈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弘扬江宁地名文化,广泛宣传地名标准化成果,大力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地名办制定的《关于编纂〈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

关于编纂《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纂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全面系统地反映全区改革开放以来建设发展业绩,展现江宁历史风貌,弘扬和传承地名文化,进一步宣传、推广和利用地名标准化成果,加强地名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要求,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交往服务。
二、工作班子
《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纂委员会
主  任:柏  鹏
副主任:高吉祥 毕书宏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圣荣   于  萍   王瑞林   王德武   刘道成   刘铁梅   华玉林   朱晓星   朱  慧   江开明   江忠玲   吴举峰   张晓东   李学兰   杨贵来   杨嘉清   邹正华   周桂林   金传苗   侯祖江   俞  清   姚小荣   段  俊   胡士宁   赵  虎   赵鹤康   郭长根   夏新华   梁六生   章鸿宾   黄荣怀   焦  龙
《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辑部
主  编:毕书宏
副主编:郭长根、吕凡、庞树根
编辑成员由区地名办和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分工
《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纂成员单位分工和相关资料上报内容见附件。
四、撰稿要求
(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区各街道、开发园区和编纂成员单位应成立《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写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编辑人员,编辑人员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地名文字、表格、照片和地图资料,填写地名调查表,分管领导负责资料的审核。
(二)确保地名信息无误。确保地名收集完全,资料真实,释义准确,信息完备,校对细致。
(三)确保志书体例规范。
1、各类地名以现在行政区域为界,详今略古,详新略旧,详异略同,详事略人。
2、全书以地名为轴,采用条目式,以志体述,突出地名信息的内涵和外延,反映本区域特点、特征。
3、材料翔实,言必有据,语义明确,叙而不议,文字精炼,图片清晰。
五、实施步骤
(一)2008年5月10日前,各街道、开发园区和有编纂任务的部门,将本单位地名志编纂分管领导和编辑人员名单报区地名办,联系地址:竹山路78-1号江宁区民政局202室;联系电话:52281463。
(二)2008年8月底前,各街道、开发园区和有编纂任务的部门,完成相关地名资料上报任务,并将地名调查表和文字照片报至地名办电子邮箱:jndmb@nj.gov.cn
(三)2009年2月底前,《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辑部完成地名志总纂任务。
(四)2009年6月底前,印刷出版。

《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编纂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区地名办:负责《南京市江宁区地名志》的编纂方案制定、全区地名资料汇总、总纂、校核、审定、地图制作、印刷出版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域和群众自治组织相关资料,安排落实部分编纂经费。
区财政局:负责编纂出版相关经费的安排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提供门牌管理工作情况。(文字和表格)
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全区范围城郊公路、长途汽车站、桥梁(城郊部分,包括公路桥、铁路桥、立交桥、高架桥、农用桥、隧道等)、港口、渡口(轮渡线路)、码头、机场、铁路(包括站点)、地铁(包括站点)相关资料和全区交通路线图。(文字、表格和地图)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城市道路(路、街、巷)、桥梁(城区部分,包括跨河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广场、公园相关资料。(文字、表格、实景数码照片或效果图)
区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区水库、排水站、电灌站相关资料和全区水系图。(文字、表格和地图)
区农业局:负责提供全区平原、沙洲、地片(圩区)、农场等相关资料。(文字、表格)
区林副业局:负责提供全区低山、丘陵、岗地、山洞、林场、茶场、渔场等相关资料。(文字、表格)
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全区矿区相关资料;提供各街道和江宁开发区、江宁科学园、滨江开发区等园区卫星影像地图。(文字、地图)
区工商局:负责提供区内大型重点企业、商店等名录资料。(文字和表格)
区旅游局:负责提供本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重点旅游景点、三星级以上宾馆等相关资料和地图。(文字、表格和地图)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本区范围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的基本资料。(文字、表格、数码实景照片)
区文化局:负责提供本区范围内主要古迹、纪念地和文化设施相关资料。(文字、表格、数码实景照片)
区卫生局:负责提供本区范围内重点卫生医疗设施相关资料。(文字、数码实景照片)
区体育局:负责提供本区范围内重点体育健身设施相关资料。(文字、数码实景照片)
区科技局:负责提供本区范围内科研单位相关资料。(文字)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区基本数据资料。
区志办:负责提供江宁区基本概况和志书编写指导工作。(文字)
区档案局:负责提供编纂所需档案资料的查阅工作。
江宁开发区、科学园和滨江开发区:负责提供园区范围内路牌设置情况,协助提供园区内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相关资料。(文字、表格、数码实景照片)
各街道:负责本街道范围内社区居委会、社区村委会、居民区、自然村、城市道路、村级道路等相关资料、图纸的提供以及校对工作。(文字、表格、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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