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本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5-07-17 10:26  来源: 南京医保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好消息!孕产妇住院分娩范围内费用“零”自付,据“南京医保”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

一、保障人群“全”覆盖

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孕产妇均可享受。

二、范围费用“零”自付

孕产妇在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含期间发生的合并症、并发症诊治费用)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三、补助费用“免”申请

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孕产妇在分娩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由系统自动结算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理费用。

四、异地生育“同”享受

孕产妇因异地生育等情形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