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在南京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的职工,租住经中心认证的房屋租赁机构住房,就可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缴存职工只需向出租门店提出按月直付房租申请,由租赁方通过南京公积金系统线上渠道办理,即可根据租金情况,每月将本人的公积金直接划转至租赁机构,实现“业务一次申请、租金无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