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你的公积金悄悄变多了
发布时间:2026-04-07 16:26  来源: 江宁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公积金是一个自带“涨钱”功能的宝藏账户,且比你想象的更争气。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本市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的执行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是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根据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存款,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