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18-032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12-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各行业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文  号:     关 键 词:    垃圾处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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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各行业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备注

1

农贸市场

800-1800元/月

主办单位

1000平方米以下,800元/月

1000-3000平方米,1000-1500元/月

3000平方米以上,1800元/月

2

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食品加工店、超市、专业市场、旅游景点、单位食堂、废品收购站等

0.5元/平方米*月

主办单位

按营业面积计收

3

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

4元/月*床

业主

本单位职工及餐饮、娱乐业另收

4

餐饮业

1元/平方米*月

业主

按营业面积计收

5

娱乐业

60元/户*月

业主


6

浴室

200元/户*月

业主


7

美容美发、洗染、照相等其他服务行业

20元/户*月

业主


8

客运车辆营运点

10-20元/辆*月

业主

大客20元/辆*月,中巴15元/辆*

农巴10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