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1-3458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江宁分局 生成日期:    2021-07-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文  号:     关 键 词:    登记;住宅;财税;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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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住宅类

个人自建房

80元/件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首次登记

80元/件

互换、赠与、继承、遗嘱

80元/件

转移登记(新购商品房)

80元/件

变更登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

免费

抵押登记

80元/件

经济适用房

免费

2.非住宅

首次登记

550元/件

转移登记(新购商品房)

550元/件

变更登记

免费

抵押登记

550元/件

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

80元/件

3.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免费

4.工本费

夫妻间转移、遗失补办、换证

10元/本

5.优惠减免

更正登记

免费

异议登记

住宅40元/本

非住宅275元/本

变更登记(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等)

免费

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

免费

6.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门牌号码变更(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坐落门牌名称变更的)

免费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备注:1.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2.申请人以同一宗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按多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