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1-8801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9-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江宁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江宁政办发(2021)51号 | 关 键 词: | 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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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宁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缪秀梅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 军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郑 光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大鸿 区政府国资办主任
钱云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聂秀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登俊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
谭开明 区发改委副主任
丁 勇 区工信局副局长
赵 伟 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周 勇 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王先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徐 志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欢庆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李毓鑫 区房产局副局长
续兴林 区政府国资办副主任
朱永林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戴国胜 区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尤胜宇 区税务局副局长
田志兵 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办,杨大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小组议定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