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2-2733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2-03-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江宁区禄口街道正阳路和蓝天路实行道路临停泊位收费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停车;泊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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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区禄口街道正阳路和蓝天路实行道路临停泊位收费的通知

江宁区停车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禄口街道正阳路段、蓝天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启动收费管理的请示》收悉。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江宁政办发〔2014〕20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促进停车泊位的周转效率,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禄口街道对正阳路和蓝天路进行了道路改造,现已具备路内泊位临时停车收费条件。

二、收费范围:正阳路停车收费范围为信陵路至茅亭路道路两侧,共有停车泊位189个;蓝天路停车收费范围为禄口大街至来凤路道路两侧,共有停车泊位204个。

三、收费时段及标准:道路临停收费采用计时方式收取,收费时段为早8:00至晚20:00。车辆进入停车泊位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1小时15分钟);收费计时单位为15分钟,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收费;收费标准为小型车0.5元/15分钟,大型车1元/15分钟。车辆在一个时段内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一律按6小时计费,小型车全天最高收取12元,大型车全天最高收取24元。

四、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道路两侧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地点、泊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五、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定期向发改、财政部门报告收费情况;同时,积极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