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3-54512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共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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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言磊、陆瑶、丁明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了一些具体规定。区司法局近年来更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统筹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服务资源,主动贴近社区、贴近基层,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一是村(社区)人民调解全覆盖。201个村(社区)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到100%,人民调解员共计1072名,去年调解纠纷15395件。村(社区)家事纠纷调解制度机制健全,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全覆盖,编印《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指南》,围绕婚约财产、离婚、同居关系、抚养、扶养、赡养以及继承等纠纷就地提供方便快捷的调解服务。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按照省市要求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201个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司法所年度考核和区乡村振兴考核。在村(社区)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常态化维护201个“法润民生微信群”,加强法治资讯、案例发布,及时解答群内法律咨询等,满足群众即时性法律需求。推动“江苏掌上12348”小程序运用,落实法律顾问每月8小时现场服务打卡等工作要求。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培育4537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综合网格2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在普法宣传、基层自治中的作用,按照“四有五统一”的要求打造标准化、示范化法律明白人特色个人工作室;及时发掘法律明白人典型代表,总结先进经验,用好新媒体推广优秀事迹,其中法律明白人甘余胜的优秀事迹被省司法厅转发推广。四是法律援助全覆盖。优化区、街、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20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201个村(社区)法律援助代办点,区人社、公检法、工会、妇联、团委、残联、部队、高校等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织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实体网,实现“家门口”申请法律援助。2022年法律援助案件2812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案件1077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服务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综合上述关于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来看,各服务领域通过设立服务站点、设立服务窗口、开展线上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各司其职,资源力量较为分散。二是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力度不够。比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请除个别街道统一聘请的外,其他大部分是社区独立聘请,且有1/3的法律顾问是外区律师担任。相应的也会出现调度使用效果差、管理考核难等问题。三是与村(社区)融合发展还存在差距。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分散在社区,集中办公或集中入驻党群服务中心的较少,与村(社区)融合发展的力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平台载体、离不开专业队伍、更离不开机制保障。后续,区局将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整体部署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全面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1、坚持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建设标准,统一命名平台名称,配备基础设施,明确功能职责和人员配备,保障全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办公阵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力争在今年全部覆盖。区局各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分工,梳理本条线进驻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服务事项,共同编制服务内容清单,加大服务供给,并及时指导工作开展。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打造离不开必要的经费保障,除硬件设施外,更多的需求集中在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一些工作补贴(如法律明白人),相关经费建议由街道、园区给予相应保障。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费用保障上建议实行区、街分级拨付,实现统一聘请,在减轻村(社区)的压力的同时也方便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和管理考核。
2、坚持集约化服务。一方面,全面整合现有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聚各类法律服务队伍力量,按照“前店后厂”的服务供给模式,不断提高法治服务水平。与社区自治、群众需求深度融合,在村(社区)服务大厅或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配合法律服务室开展前台接待、办理、指引服务。民政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支持社会组织进驻社区,提供养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等服务。另一方面,法律服务室统筹用好“四支队伍”。用好普法讲师团。围绕群众关心的宪法、民法典、房屋拆迁、土地承包等热点难点问题,“菜单式”选择课题和授课老师,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普法宣讲进基层”活动。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在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村规民约修订、村企合同审查、重大项目法律意见出具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为实现基层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用好“法律明白人”。针对不同法律明白人擅长的领域,在矛盾普法宣传、法治创建、社情民意等各方面遴选出模范标兵。用好人民调解员。2023年区局将持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无讼村居”结对创建和“千名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活动。
3、坚持精细化管理。在工作评价和监督机制中,以知晓率是前提,以首选率是关键,以满意率是目的,摸索实用好用的考核方法。结合值班情况、履职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明确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考评规则和标准。具体管理考核工作依托司法所,定期检查考核法律服务室工作开展情况,查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有痕迹。普遍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评价管理,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群众批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民政部门发挥江宁区基层治理学院作用,结合基层法治建设对社区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综合法治素养。
再次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注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