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3-5077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特种设备安全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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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活动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江宁安委办字〔2023〕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发展底线。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和集中宣讲《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学习读本》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南京市“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做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落实工作,引导广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上一堂安全课、看一部警示片、开展一次“安全承诺践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入开展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各重点场所和相关企业厂区要悬挂标语、条幅、张贴宣传画,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公益片宣传播放,利用读本、手册和展板挂图等,向社会公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自救互救方法,营造全社会关注特设、关爱生命的氛围。
(四)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进一步集中曝光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要集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推动企业采取有效举措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开展实战化、场景化、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应急能力。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