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3-7383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江宁分局 生成日期:    2023-08-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宁(江宁区)征告〔2023〕57号
文  号:     关 键 词:    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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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宁(江宁区)征告〔2023〕57号

2023年8月1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第1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3〕51号),同意征收我区禄口街道农民集体土地6.6123公顷(含国有农用地0.2817公顷转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22〕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拟建设志航路以南、将军大道以东地块项目(来案号15202300198)

  1.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被征地村组名称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街道国有

0.2817

0.2817

0

0

上穆社区甘一组

0.79395

0.7933

0

0.00065

上穆社区甘二组

0.79395

0.7933

0

0.00065

新生社区集体

0.0286

0.0286

0

0

新生社区农牧场六组

4.5849

4.5849

0

0

新生社区农牧场五组

0.1292

0.1292

0

0

合计

6.6123

6.611

0

0.0013

三、组织实施

1.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等补偿费用。

2.本次征收以2023年8月17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