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3-7586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报告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9-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江宁区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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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区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全区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73.3亿元。由于年中国家颁布新规,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为主体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受政策性影响我区减收规模较大,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200.12亿元。2022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42%,直比下降23.5%。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73.65亿元,税占比85.6%。全区还原留抵退税后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9亿元,同口径下降8.9%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财力安排219.78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上年结余结转以及新增支出需求影响,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63.68亿元。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因素后,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额为261.25亿元。

2022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5亿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6.3%,同比下降6.87%。其中:按省统计口径的民生支出18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4%。从主要支出情况看,教育支出47.67亿元,下降9.1%(上级补助下降以及教师绩效发放延迟,影响支出相应减少);科学技术支出24.13亿元,增长11.6%;社会保障支出27.11亿元,增长2.6%;卫生健康支出24.27亿元,增长0.2%

3.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02.3亿元,同比下降9.4%,主要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96亿元,直比下降23.5%

2)上级补助收入50.91亿元,同比增长33.6%。其中,返还性收入-4.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7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39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10.55亿元,同比增长13.4%

4)调入资金55.2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区本级调入存量资金以及国资经营预算收益等53.57亿元。街道园区调入资金1.63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7.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2.5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4.9亿元。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53亿元,同比下降28.9%。主要是为满足当年预算平衡需要,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动用稳调基金弥补收支缺口。

7)上解上级支出51.5亿元(可用财力减项),同比下降29.6%,主要是当年增值税以及土增税、契税等税收收入下降,省市年度税收分成集中减少。

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6.75亿元(可用财力减项)。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按照预算级次划分:区本级可用财力为181.3亿元,占比60%,下降6.1%;街道园区(含麒麟科创园)可用财力121亿元,占比40%,下降13.7%

4.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02.3亿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5亿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05亿元后,结转下年使用9.8亿元。

其中,区本级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78亿元,主要为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53亿元,以及盘活往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当年稳调动用后等净额34.25亿元。

2022年,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安排相抵后,年末余额为75.95亿元。其中,区本级68.1亿元,街道园区7.85亿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73.5亿元,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94.1亿元,

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89.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同比下降34.7%。其中,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75.5亿元,占政府性基金的92.5%,同比下降37.5%。加上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来源254.72亿元。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06.88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专项债券和收入减收等因素,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调整为316.98亿元,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40.89亿元。

2022年,全区实际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95.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98%,同比下降33.52%。加上还本支出、上解上级后,总支出204.53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50.19亿元。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变动因素后,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为5.14亿元。全区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3%。根据国家和省市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2亿元。

(四)2022年对下转移支付及预备费使用等情况

2022年,区政府对街道、开发园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通过财政专户或由区级主管部门实际拨付给街道、园区的专项补助资金)为116.7亿元。主要有:卫生健康支出1.17亿元、教育支出1.8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64亿元、农林水支出5.5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1.0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6亿元(主要是按政策分配给街道、园区的土地资金)。

2022年,全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36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动用2.27亿元。其中,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实际动支1.41亿元,主要为疫情防控劳务服务及相关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等支出;全区剩余0.09亿元年末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2年,区本级预算周转金年末余额为1.58亿元,与上年末一致,主要用于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五)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市核定我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89.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9.8亿元、专项债务159.31亿元。

2022年,市当年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共计59.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7.4亿元,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34.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5亿元;专项债券22.51亿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7.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5.11亿元。

2022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69.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4.1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5.73亿元。均控制在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预算管理情况

2022年,我们深入贯彻《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坚定支持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平稳运行

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立区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退税减税降费,全区全年办理增值税地方级留抵退税47.95亿元,退税规模稳居全省县区头部,税收红利直达6200户次企业,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发挥放水养鱼效应。另一方面,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助企纾困政策,全力落实区“11,突出减负不减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兑现工业技改投入、转型升级奖补和补贴运费等资金1.74亿元,努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惠企资金精准滴灌;安排电子消费券、购车奖补资金、民宿产业扶持资金等0.38亿元,充分激发消费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为4791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3.67亿元,政策力度、执行速度及减免金额均居全省前列。

(二)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塑造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市委“1号文件,安排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核心区建设资金4.97亿元,支持紫金山实验室推进关键技术领域突破攻关、高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奖补、人才引进等;安排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资金1.05亿元支持紫东综合交通实验室建设;拨付补助4500万元,助力启动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全力保障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实施,支持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落实市、区资本市场融资补贴政策,推进2022年省级普惠金融、创新型企业家贷款贴息资金兑现等工作,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奖补贴息等,推动提升我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聚焦关键重点领域,促进城乡融合再提升

聚力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落地,安排资金12.68亿元,用于S340S246国省干线公路、地铁3号线三期、5号线、宁马城际、南沿江高铁等重点交通建设资金调度保障,发挥政府投资压舱石的带动效应。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安排资金4.48亿元,保障职工文化中心、中医康复综合大楼、妇幼保健院、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新建老年医学中心、人防工程、东部停保场等建设项目,确保群众关切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品质提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落地,安排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污长效管护、村级转移支付、水生态安全等资金15.2亿元,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10.28亿元,发放惠民补贴5.24亿元,惠及人口64.63万户。推进完善现行村级转移支付政策,由财政直接投入转变为支持资产建设运营,切实提高村级基本运转保障水平。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教育基建项目专项资金2.2亿元,推动12所幼儿园、中小学新建项目交付使用,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2亿元,拨付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等补助7600万元,受益学生29万人次。加强社会保障政策托底。发放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资金1.7亿元,惠及2.5万余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3452万元,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2.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1595万元,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兑付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补贴2346万元,支持便捷、智能、专业养老服务,推动小江家护品牌做优做强。落实各类社保基金收缴。筹集上缴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补资金4.8亿元、医疗保险区补资金3.5亿元,兜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底线。保障疫情防控安全。拨付疫情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物资储备经费等7.5亿元。贯彻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各级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拨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补贴等资金2.2亿元;安排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补贴资金2676万元,降低企业用人成本,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五)优化财政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服务质效

深化财政体制研究,开展对街道园区本轮体制运行情况调研,牵头拟定八大领域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基本明确区与街道园区专项领域内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建立健全权责更清晰、财力更协调、区域更均衡的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实现279个区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896个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全公开,下达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任务13项,涉及财政性资金27.66亿元,实现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推进财政投资评审,牵头拟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细则,科学编制年度财政投资评审计划,完成医疗、水务、教育等领域共43个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审查,在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性审查核减约5.1%的基础上,财政投资评审再次核减约5.0%,总体核减金额约6.3亿元(总核减率约9.9%)。扎实推进财政管理统筹发展,继续推动税源监测、绩效预算执行一体化、非税票据电子化、差旅费网上报销、资产管理等改革工作更加深入,园区街道全部纳入省预算一体化平台、建立工程税源服务征管工作机制、健全债务监管考核体制机制、出台全区过紧日子”13条措施、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实施方案等,区财政持续加强管理,促进财政质效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