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3-77540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3-09-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调研员;争议纠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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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的争议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伏进进  副区长、卫健委主任

副主任:王  洪  二级调研员

        孙  海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刘太安  三级调研员

        李民进  副主任

        王德彪  副主任

        梅枝忠  四级调研员

        蒋龙友  副主任

委  员:张  蕾  委办公室(党建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  伟  委人事科科长

        申  健  委财务与审计科科长

        邱  东  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科长

        颜  鋆  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经正敏  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曹永生  委医政医管与中医科科长

        徐良福  委基层卫生健康与妇幼保健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李  宁  委卫生应急办主任

        刘  莹  委药械管理科科长

        钟立建  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徐  锋  委信访与行风建设科科长

        徐连春  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刘继祥  江苏苏晟律师事务所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负责提供相关调解工作的法律支持,指导各相关科室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

行政处罚诉讼案件诉前调解由委综合监督科负责;

医疗纠纷调解由委医政科负责;

其他业务科室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政调解工作。

行政调解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与本科室职能相关的争议纠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科室调解范围的争议纠纷,应告知申请人向相关科室申请,并负责做好行政调解申请移交工作。

以上行政调解委员会人员如有变动,其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