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3-8029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2023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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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根据国家、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区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相关考核范围。

附件:2023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2023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江宁区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

     区发改委

 2

              《南京市江宁区治理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办法》

     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