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3-879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价格监督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3-10-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电商平台入驻商户价格政策提醒函
文  号:     关 键 词:    电商平台;价格政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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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入驻商户价格政策提醒函

全区各电商平台入驻餐饮饭店、水果店等行业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电商平台入驻餐饮饭店、水果店等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电商平台入驻餐饮饭店、水果店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各电商平台入驻餐饮饭店、水果店等行业经营者应按规定将各项收费在平台店铺商品展示页面、详情页面均予明码标价,并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厉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各电商平台入驻商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如采用划线价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标明的划线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相关经营者要严格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合规经营。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