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3-110595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教育资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宁区关于南京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总结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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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关于南京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总结
为激励全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励志成才,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南京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2023学年全区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广泛宣传、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相关评审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评审依据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市级文件通知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并对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此次评审主要采用对个人申报材料打分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申报学生的学习成绩、荣誉表彰、竞赛获奖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在此基础上在依据申报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和个人突出事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选出获得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二、评审程序
1.3月31日下午,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全区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市级文件精神,对全区开展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动员,进一步明确了我区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会议结束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发布了我区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全区各中小学于4月4日至4月11日期间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励志奖学金申报工作进行布置,并通过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和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上报人选。
3.4月12日至4月19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申报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提交至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二等奖学金名单和一等奖学金推荐名单。相关人员名单于4月20日至4月25日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4.公示期满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审结果
根据南京市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及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区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了169名同学因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获评励志奖学金。其中,15名同学被推荐申报南京市一等奖励志奖学金,131名同学获评南京市二等奖励志奖学金,23名同学获评江宁区二等奖励志奖学金。
南京市江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