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1607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3-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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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江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法治工作“争第一、创唯一”为导向,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保障与促进功能突显,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创新百强区前十,连续四年稳居中国工业百强区前十。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遵循

1.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2023年12月,区委书记为全区政法干警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主题宣讲活动中,举办区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多维度、全方面加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简报》开设“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全面准确解读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活动,《新时代基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探索》荣获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征文”优秀论文三等奖。严格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制度,依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江宁实践调研基地、“红喇叭”理论宣讲团等载体平台,广泛开展理论阐释和基层宣讲。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四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法治为民十件实事》等文件,听取部门执法履职情况、全区行政执法履职专项督查工作情况、街道综合执法推进情况、全面依法治区“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汇报。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听取复议应诉工作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任务,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89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以“现场述法+书记点评+书面述法”形式集中述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已纳入区管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同时,十四届区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内容列入巡察重点任务清单,让“权由法定”“依法行权”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创新出台《江宁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能力考核评价办法》,获省厅张晓伟厅长批示肯定,建立依法行政能力评估体系,全力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入,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等探索实践走在全市前列,“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扩大至47项,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平均压减60%以上。建立12345群众诉求集中快处中心,深入实施政务热线“诉来速办、未诉先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质效。落地“综合窗口改造”,进一步推动“证照联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4.依法依规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区政府议事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年对4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2件区政府合同、116件区政府批办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履职情况专项督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市率先出台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进构建区街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在全区设立17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做好全区1819名行政执法人员、3122名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组织全区68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民主法治专题研讨班,对全区10个街道650余名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理论测试,举办全区第6期“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覆盖25家区级机关和10个街道。

6.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案件审理“下基层、进企业”工作,探索行政复议“上门服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应诉全流程督导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实体运行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江宁工作站、江北新区法院行政诉讼江宁巡回审判点,有效推动诉讼案件控增量、减存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9件,办结377件,直接纠错率12.5%,实质性化解率35.3%。

(三)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法治保障

1.推动民主法治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区委关于推进民主法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江宁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聚焦民主法治高质量,突出群策群力、发挥民主优势,突出厉行法治、塑优营商环境,突出执法为民、提高司法公信,突出法治保障、助力社会治理,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在高质量轨道上取得了新进展。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行项目土地“征供并联一体化”、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全链”审批服务等工作机制,创新开辟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全流程审批用时由198天压缩至123天。深化拓展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分公司登记“全区通办”试点工作,开展企业登记“一照多址”改革,我区作为长三角“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虚拟窗口试点区,可在长三角149个“虚拟窗口”同步办理“跨省通办”事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区政府办印发《江宁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推动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及企业合规指导“3+1张清单”。

3.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地全市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和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韩国田专利商标事务所成为全省首家落地外国代表机构。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大厦建设。强化科技法治建设,印发《江宁区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江宁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万人有效发明专利164件,获第24届中国专利奖金奖1件、银奖1件,首届江苏专利奖金奖3件、银奖2件,获批省成果转化项目6项、省科技进步奖9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

4.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出台我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工作方案》《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建成20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制订区、街、村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49项,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具体项目清单30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江苏省零工市场、区民营经济协会等新设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023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1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100余万元。持续深化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街道远程视频公证系统全覆盖,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2314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产业园作用,拓展高新区和滨江开发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精准对接全区1000余家企业,共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1500余次,审核企业文件9860件,解决法律问题358个,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2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南京仲裁委江宁办事处工作机制,在园区建立仲裁联络点,及时就地化解涉企纠纷。

5.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为契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成宪法广场,发布年度“十大法治典型案例”,评选区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4家,开展“送法进小区·百千万工程”活动,“长江普法联盟”和“民企公开课”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开展全区首批“法律明白人”星级评定活动,对3家国家级和112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实施动态管理。2023年组织全区各执法单位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667场次,受教育群众约633万人次。

6.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着力打造大调解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建立全省首家人民调解学院,组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开展重大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整治,举办“千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正式投用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和区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菜鸟网络南京空港园区等2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实体化运行全区10个商会调解室,建成江苏顺丰速运等41个企业调解组织,打造“宁无忧”调解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100个,全力推进“有事您说话”“百姓说事”“评理室”等各具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典型选树和培训指导,开展“枫桥式”街道和社区(村)评选以及首届江宁区“十佳金牌调解员”评选。2023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41653件,调解成功41409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还要提升。在文物保护、耕地保护等领域,执法监管抓得不够严,未做到全周期、全过程执法监管,导致违法违规建设时有发生;个别行政机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思维;出庭应诉的证据意识有待加强,诉讼法律风险研判不够及时充分;个别领域执法履职不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在基层基础建设上还有不足。区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建设较为滞后,装备保障工作计划性不强、制度不够健全,法治信息化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街道执法力量整合不够,“一支队伍管执法”尚未达到预期效果,综合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管理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三是在法律服务业保障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短板。法律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服务业发展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体量不相匹配,建设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的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地落实。四是在推进法治创新发展上还有待加强。对标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新期待的思路不够活,创新举措不够多,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品牌效应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类法治典型案例的宣传发布工作亟待强化。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全区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础,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在强化政治建设上夯实根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等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强化统筹。强化委员会职能作用,规范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运行,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走向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执法机关告知承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咨询专业人才库,推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证件管理等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稳步推进我区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建设,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实施行政应诉全流程督导,全面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谋求突破。聚焦“5+4+5”创新型产业集群,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加大法律服务业保障高质量发展力度,在发展和壮大法律服务业、吸纳高端法律人才上给予政策激励,制订出台本区企业合规指导制度及相关清单。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工作,督促各执法机关严格实施“3+1张清单”,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管理,加大对制造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探索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完善涉外商事多元解纷制度建设,发挥南京仲裁委江宁办事处作用,提升商事仲裁法律服务水平。

(四)在践行法治为民上力求实效。完善区、街、社区(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装备保障工作体系化、清单化、制度化,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实现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咨询等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制订发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共性综合清单,加强法治典型案例宣传发布。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库,探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五)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破解难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江宁区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建设,完善江宁区人民调解学院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分析研判制度等,持续深化“宁无忧”调解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整合个人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工作室等资源构建调解“超市”,探索完善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江宁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江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