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1848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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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厅、市局通知要求,我区定于2024年3月13日—3月31日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住所地在我区并经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或备案(含分支机构)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工作流程
(一)全体机构需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审核。
(二)线上审核通过后,加盖审验章;审核不通过,则将责令机构整改,整改通过后加盖审验章。
(三)如整改后仍然不合格,则年度报告不予公示、不予加盖审验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规定查处。
(四)年度报告结束后,我局将梳理各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并按市局规定落实网上公示。
三、线下审核需提供的材料(仅适用于分支机构和备案单位)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专职工作人员当月参保明细(复印件)(3人或以上);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统计表。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体要求
(一)各机构应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各机构线上填报或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3月31日;
(三)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如无故不提交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刘蓉
联系电话:025-52287153
地址:小龙湾路18号2楼208室
附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统计表
3.年度报告操作指南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