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2007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价格监督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殡葬服务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殡葬服务;价格政策;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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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相关服务收费等行为,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二、要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殡葬商品或服务;不得相互串通,操纵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严格落实殡葬服务规范管理要求,不制造、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不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不提供封建迷信或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殡葬相关服务。
四、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殡葬改革政策、措施,倡树文明节俭的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要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的纠纷,避免激化矛盾、引发社会负面影响。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预防和改正不合理、不规范的经营收费行为。江宁区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殡葬行业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