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2588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专项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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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区作用,普及全民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全方位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经研究,2024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专项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活动全年开展,上课时间企业自行决定,报区知识产权局同意后进行。
二、培训地点
申请单位自行安排场地。
三、培训对象
在江宁区注册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创新载体。
四、培训方式
1.企事业单位以线下培训方式开展专项培训,区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2.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独立申请,参加培训人员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每场(次)不少于15人,载体内的企业由载体运营管理单位组织培训活动。
3.各申请培训单位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授课老师和课程,培训所选课程(见附件3),课程可单选也可多选,时间不限,场次不限。
4.申请单位提前一周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填写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
5.区知识产权局接到申请后,核对申请课程内容和授课老师情况,及时通知授课老师准备课件,并通知申请单位做好准备。
6.培训结束后,申请单位需填写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反馈表(见附件2),对授课人员及课件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拍摄授课现场图片和附件1、附件2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jnip84155629@163.com。
2.申请单位原则上同一授课人员或近似课程不得反复申请,如有需要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授课人员费用由区知识产权局在区级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中列支,申请企业及载体无需承担授课费。
4.各街道、园区结合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任务内容,充分利用专项培训资源,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商标申请、转化运用等方面内容培训。
联系人:冯越 电话:84155629
附件:1.2024年度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申请表
2.2024年度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反馈表
3.江宁区知识产权专项授课老师及课件汇总表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江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