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3267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河道整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明确和公布江宁区2024年度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水库;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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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和公布江宁区2024年度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苏水办运管〔2024〕4号)要求,现将2024年全区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若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责任人。
汛前,各街道要按照规定开展培训,提高责任人履职能力。所有责任人要登录水利部运行管理司网站“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专栏,完成线上课程学习;水库管理单位要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设立标牌,现场公告(更新)责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江宁区2024年水库(重点塘坝)四个责任人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