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4758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体裁分类:    议案
发布机构:    江宁区数据局 生成日期:    2024-06-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对江宁区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关 键 词:    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公共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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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张秀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数据资产化”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专班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四条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第一条关于制定明确的数字经济发展目标的建议,近年来为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出台了《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江宁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政策性文件。为促进数据产业发展,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一系列文件,力争到2025年提高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到2030年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今年3月1日江宁区数据局挂牌成立,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协同发展,我局将重点围绕数字基础设施、算力调度中心等规划建设工作精准发力,争取南京市数据要素公共技术服务创新中心在江宁落地,搭建从数据资源到数据产品到数据商品的转化平台,提高江宁数据产业服务能力,活跃数据要素市场开发与流通。

二、您提出的第二条关于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的建议,2022年成立了江宁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在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2024年4月17日,南京市数据局出台了《南京市数据资产登记暂行办法》,为全市规范数据资产登记行为、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的高效流动和开发利用提供了规范依据;4月23日发布了《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在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领域制定操作路径和实施指南,规范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我区企业数据资产化的培育和扶持,加强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产的加工、确权、评估、流通等工作,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三、您提出的第三条关于开展数据资产化培训的建议,江宁区数据局正陆续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资产化等重点工作。目前围绕数据资产主题,针对全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已组织2场“宁数行”数据要素提升培训活动。5月16日,我局组织了江宁区企业数据资产化专题培训暨首场数据产业联盟沙龙。后续我局也将持续对接市局组织“数据资产”主题培训江宁专班,邀请领域内专家学者进行相关信息分享与专题培训,围绕“数据资产化”“数据要素”等数字经济方向内容制定数字人才培训行动计划,强化我区“企业数据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企业管理人员的数字素养和数据思维,助推江宁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四、您提出的第四条关于探索打造示范数据产品的建议,近年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核心资源,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又一重要生产要素。今年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数据入表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将数据资源转化为数据资产的必要步骤,对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显性化价值等具有深远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瞄准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以金融、医疗、交通、文体等行业的应用场景为切入点,建立一批“数据要素×”落地项目储备,全力推进数据资源产品化、促进数据流通市场化、实现数据要素产业化。

联 系 人: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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