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4967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7-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NRD180315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关 键 词:    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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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NRD1803150号建议的答复

刘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城市‘僵尸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大力治理“僵尸车”,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机动车“僵尸车”的治理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去年,由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公安、城管、工信、司法、财政、规资、房产、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宁区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照文件精神分解任务清单。细化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力求实效。建立区级部门协调机制与信息报送机制,确保高效协同、信息畅达。

2. 多部门联动,及时动员部署落实。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区城管局动员各街道园区城管部门展开工作部署,公安交管、房产等各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属地交警中队、物管办等基层执法和管理力量,由区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对全区范围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公园、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长期占用公共空间、无人使用和维护、各类弃用特征明显的废弃汽车开展集中摸排与治理,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形成合力。

3. 开展调查摸底,为后期处置夯实基础。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废弃汽车摸底排查工作。去年7月以来,区城管局会同公安交管、房产、文旅等单位,组织精干执法队伍,结合日常巡查与管理,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文化场馆等区域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对发现的特征明显的废弃车辆进行信息采集与登记,“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充分发动公共停车场站、小区物业、停车收费管理员等第三方力量开展自查,指导摸排取证并及时汇总登记。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可以及时联系到车主的,立即引导、督促车主自行清理车辆并规范停放。其他车辆根据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信息,后期督促限期自行清理和依法分类处置。截至目前,我区各街道、园区、部门共计摸排178辆,已引导自行清理82辆,并有部分车辆已联系车主并答应自行清理。

4. 坚持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近年来,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打通“生命通道”等一系列活动,区城管局多次联合公安、房产、消防、属地等多部门,重点针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汽车4s园等车辆占用停车资源现象严重的区域开展废弃车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清拖、迁移车辆350余辆。坚持疏堵结合,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通过违停抓拍平台提醒车主自行清理。强化教育引导,广泛发动市民群众、门面房商户等社会力量,积极为摸排及处置工作提供相关信息线索,提高摸排整治工作效率,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交通与停车秩序。

二、非机动车“僵尸车”整治情况

随处可见的“僵尸非机动车”,成为了日常管理绕不开的难题,带来了诸多问题。这些闲置的非机动车占据了道路、小区等有限的公共空间,堵塞交通,影响正常的车辆停放,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城市的环境,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房产部门、各街道(园区)根据各自职能,开展自查自检排查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长期停放在居民小区、道路街巷、农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场所,存在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失去车辆行驶功能等情形的各种车辆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僵尸非机动车”是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累计清理清拖僵尸非机动车1.6万余辆,规范整理非机动车3万余辆。

三、“僵尸非机动车”处置工作安排

关于小区“僵尸非机动车”处置问题,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1. 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僵尸车”专项整治要求,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废旧闲置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废旧车辆回收利用细则,指导清理回收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

2. 摸底排查,宣传动员。联合公安交警、社区、物业等部门对道路上及小区内的废旧闲置非机动车进行摸排,张贴公告,同时利用主流媒体发布公示,告知市民限期将自己的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强调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的废旧非机动车视为废弃物,动员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确保公告宣传到位,有主车辆得到认领并且规范停放。

3. 整治处理,长效管理。设立废旧自行车集中回收点,对经过公示期无人认领的无主废旧非机动车进行登记回收,对于主动将家中闲置废旧的非机动车上交的居民予以适当的奖励。对集中回收的废弃车辆进行分类,车况较好的车辆,进行修理后作为社区、小区公益设施供居民免费使用,不能使用的车辆统一报废无公害处理,所得收益归社区或小区所有。所有处理过程均拍照、登记存档,最终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居民公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多部门联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车辆。对于今后出现的废弃非机动车及时处理,避免“僵尸车”堆积。

四、“僵尸机动车”处置工作安排

区公安分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善僵尸车的相关问题。

1. 强化摸底排查。按照“零死角、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僵尸车”专项摸底排查。针对占用消防通道、门前停车位、非机动车道等重要区域的废弃车辆,联合城管、房产等相关部门,将车辆清拖至政府指定集中回收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结合“网格+警格”管理模式,民警挂职社区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会同街道、社区、物业对各小区(村)进行摸排登记,同时通过交管平台联系车辆所有人,告知移动车辆。

2. 强化秩序管理。针对骆村新寓排查出的15辆长期废弃车辆,公安分局交管部门安排专人联系车主,但因车主所留号码为空号等各种原因,所有车辆均未能联系上车主。目前针对小区内部停放车辆,公安分局交管部门将积极配合社区及物业部门,协助小区规范内部停车设施和停车管理工作,协助社区及物业部门清理“僵尸车”。

3. 深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以及对道路交通、城市形象产生的弊端和危害,积极争取广大市民对“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面,着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呼吁广大群众珍惜公共停车资源,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房产局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居民小区消防巡查等活动常态化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小区内废旧车辆的摸排和宣传工作;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合适位置设置废旧电瓶车、自行车集中摆放点,对长时间无人认领的车辆进行统一处理;定期对小区内“僵尸汽车”进行巡查登记,及时向社区、交警等相关部门上报。

五、全面开展全区停车秩序整治

结合区公安部门、区房产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区城管局起草、区政府印发了《江宁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江宁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专项整治工作从2024年4月至8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摸排领域内各类停车设施安全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管理、停放秩序管理情况,全面掌握全区公共类、居住类、专用类停车设施的总体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为停车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提供底数支撑。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推进各类停车设施的停车秩序、设施设备、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强化公共停车管理,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园区)城管部门对属地内公共类停车场站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大型商超停车场站私自改造占用泊位、增设地锁、日常管理不到位等行为的整治;强化居住区内停车管理,房产局牵头各街道(园区)物管部门对各类居住小区的停车场地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居住小区内停车收费混乱、设施设备损坏、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私设泊位等行为的整治;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开展专项执法,着力整顿车辆违停、僵尸车占位、私划泊位等行为,重点加强校园、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停车秩序治理,清除影响消防通道的道路泊位。

第三阶段:提升总结阶段。各部门分析整治问题成因,总结梳理有效工作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长效化管理水平。

联 系 人: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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