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6113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 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北京协和医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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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 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等相关规定,我区相关部门已对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 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 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
2.房屋所有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分割、赠与的;
3.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 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