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6326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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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因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期)及周边道路项目建设,需对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江宁政发〔2020〕48号)等相关规定,江宁区相关部门已对《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2日。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携本人身份证、产权证等,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联系地址: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60号
联系电话:025-84199105
附件: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院国家皮肤病医学中心(一期)地块及周边道路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