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7132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组配分类: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国资办 生成日期:    2024-0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宁区国资办“三个突出”优化考核体系
文  号:     关 键 词:    优化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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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国资办“三个突出”优化考核体系

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提质增效,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江宁区国资办持续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一企一策”分类考核。

一是突出分类考核重点。商业一类(市场竞争类)企业侧重考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商业二类(城市运营类)企业侧重考核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公益类企业侧重考核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文化类企业侧重考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突出成本效益考核。以增加市场化效益为考核导向,商业一类(市场竞争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占比超50%。进一步加大和细化对融资成本、行政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应收账款催缴等考核分值,强化资金集中管控、工资总额清算考核,进一步压降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三是突出激励约束原则。设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发挥考核激励和刚性约束作用。鼓励企业超额完成经营绩效目标,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积极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和司库体系建设。对重大风险和国资监管“规定动作”实施刚性约束,引导企业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推动经营管理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