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72368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通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4-09-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秣陵街道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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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秣陵街道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相关单位:

根据《江宁区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等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全街道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为推进秋季全街道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请各社区(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成秋防工作各项任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2.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做好源头管控非洲猪瘟疫情,加强全面清洗消毒,严控各类疫情风险。

二、免疫病种和免疫密度、质量要求

1.鸡、鸭、鹅(鸽)高致病性禽流感:栏存家禽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2.猪、牛、羊口蹄疫:栏存牲畜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3.猪高致病性蓝耳病:栏存生猪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4.猪瘟:栏存生猪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5.羊小反刍兽疫:栏存山羊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6.鸡新城疫:栏存鸡只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三、防疫时间安排

1.9月13日-9月30日为鸡、鸭、鹅(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防疫阶段。

2.10月8日-10月20日为牛羊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防疫阶段。

3.10月21日-10月29日为猪瘟、猪蓝耳病、猪口蹄疫防疫阶段。

4.10月30日-10月31日为自查补免阶段。在此期间,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动防)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社区(村)前阶段防疫密度和质量开展检查,重点是采集血样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每个社区(村)随机采集牲畜、家禽血样各10-20头(只)份。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并通报街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疫责任,确保秋防行动取得实效

1.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组织召开主要负责干部及自然村村长、会计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传达区、街秋防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宣传发动,进一步动员广大畜禽养殖户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防疫义务,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动防)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秋防行动的实施及防疫经费的落实;各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确保密度”的总体要求,明确专人(原则上为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防疫行动开展,成立防疫队伍(配备2-3人负责保定猪、牛、羊、鸡、鸭等畜禽),采取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逐村逐户过堂,不留死角,对前期拆迁暂时没有利用的地方安排专人进行排查,防止利用空档间隙养殖畜禽漏免。同时,做好带队、登记台账、说服教育等具体事务;农村工作办公室(动防)要严格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具体负责免疫注射、配挂标识、指导台账登记等技术工作。

3.强化督查指导。防疫期间,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动防)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社区(村)此次秋季防疫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查防疫消毒,防止病源扩散;查体系队伍,促进措施到位。对在此次秋防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积极配合,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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