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7431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报告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8-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江宁区2023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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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区2023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全区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历次决议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稳增长、抓创新、推改革、惠民生,全力促进“十个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宁建设新篇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19.2亿元,全年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3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8.7%,同比增长17.4%(还原留抵退税后同口径下降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8亿元,增长25.6%(还原留抵退税后同口径下降1.1%),非税收入完成20.2亿元,下降31%,税收占比为91.5%。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44.1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新增区级支出等影响,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84.2亿元。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因素后,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额为282.2亿元。

2023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6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同比增长8.4%。其中:按省统计口径的民生支出22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1%。从主要支出情况看,教育支出53.6亿元,增长12.4%;城乡社区支出52亿元,增长176.1%;科学技术支出24亿元,下降0.5%;卫生健康支出25.9亿元,增长6.8%;住房保障支出13.7亿元,增长13.1%。

3.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21亿元,同比增长6.2%,主要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3亿元,同比增长17.4%。

(2)上级补助收入50.7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返还性收入-4.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1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76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9.8亿元,同比下降7.1%。

(4)调入资金32.2亿元,同比下降41.74%。其中,区本级调入存量资金以及国资经营预算收益等28.67亿元。街道园区调入资金3.49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5亿元,同比下降34.4%。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2.67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1.86亿元。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2亿元,同比增长67.7%。主要是为满足当年预算平衡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动用稳调基金弥补收支缺口。

(7)上解上级支出68.8亿元(可用财力减项),同比增长33.6%,主要是当年增值税、个税以及资源四税等税收收入增长,省市年度税收分成集中增加。

(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9亿元(可用财力减项),同比下降40.5%。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按照预算级次划分:区本级可用财力为189.4亿元,占比59%,增长4.5%;街道园区(含麒麟科创园)可用财力131.6亿元,占比41%,增长8.7%。

4.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21亿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6亿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亿元后,结转下年使用9.6亿元。

其中,区本级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亿元,主要为调入政府性基金6.9亿元,以及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7.1亿元。

2023年,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安排相抵后,年末余额为58.5亿元。其中,区本级41.3亿元,街道园区17.2亿元。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10亿元,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60亿元, 

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6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同比下降14.9%。其中,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51.5亿元,占政府性基金的93.8%,同比下降13.7%。加上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来源260.6亿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29.2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专项债券和收入减收等因素,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18.1亿元。综合省市追加专款等变动因素后,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总额为214亿元。

2023年,全区实际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79.3亿元,完成预算的83.8%,同比下降8.1%。加上还本支出、上解上级后,总支出225.9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34.7亿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区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43.1%。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变动因素后,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总额为2.055亿元。全区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下降42.9%。根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0.87亿元。

(四)2023年对下转移支付及预备费使用等情况

2023年,区政府对街道、开发园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通过财政专户或由区级主管部门实际拨付给街道、园区的专项补助资金)为98.9亿元。主要有:卫生健康支出0.9亿元、教育支出1.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亿元、农林水支出4.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8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5亿元(主要是按政策分配给街道、园区的土地资金)。

2023年,全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2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部动用。其中,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实际动支1.5亿元,主要为疫情防控尾款清算支出及环保应急处置项目经费。

2023年,区本级预算周转金当年无变化,年末余额仍为1.6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五)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市核定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0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9.8亿元、专项债务182.6亿元。

2023年,市当年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共计59.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53亿元,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21.8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67亿元;专项债券34.5亿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9.0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5.46亿元。

2023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8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63.6亿元。均控制在我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预算管理情况

2023年,我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聚焦关键重点,助推全区经济回升向好

强化重大投资保障。S126、S246国省干线公路、地铁3号线三期、5号线等骨干交通项目资金投入13.5亿元,发挥重大投资“压舱石”的引领效应;保障区内农路建设及交通治堵项目3.5亿元,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疏通高质量发展“脉络”。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打好房产政策组合拳,支持新购商品房“八条新政”兑现,累计发放人才安居补贴资金8049万元和竞配建住宅购房补助3587万元;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汽车销售竞赛月”活动奖补等1911万元,补贴“万人游江宁”购买旅游年卡、发放旅游消费券等578万元,推动市场加快复苏,带动更多人次旅游江宁、消费江宁。助力企业发展动能更强劲。发放企业运费补贴、规上工业企业稳规奖励资金等各项奖补3.6亿元,支持企业做强壮大;出资设立“江宁区小微快贷”,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利用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协助企业成功办理转贷业务1356笔,惠及民营企业939家,使用转贷基金51.5亿元,带动银行贷款52.74亿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安排科技创新转化等资金6.6亿元,专项用于创新平台建设、高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奖补、人才引进;探索财政拨投结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新模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江宁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意见》,充分发挥基金招商、资本赋能作用。

(二)强化开源节流,多措并举抓收支

巩固税源管理,护存量引增量。完善税源管理网格化建设,充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细化税源管理格局。织密织细税源监测网格,建立重点税源清册,紧盯重点项目,常态化跟踪重点企业经营状况,紧密跟踪项目投产及税收情况;针对新增招商项目,按照前中后时间思维进行全生命周期绩效税源管理。布置开展外地来宁建筑企业纳税服务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核查371个疑点项目,补缴税款4986万元;出台耕地占用税协作机制,完善征收管理。稳步推进,强化非税征收组织。根据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任务,完善出让协调机制与信息共享制度,加快土地运作招商;做好现有土地收入盘子,确保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的应收尽收;推动竞配建住宅处置销售,梳理减税降费政策规定,摸排项目减免情况,理清全区非税收入减免底数;完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和国库退付流程,持续推动非税收入征缴退费全流程闭环保障。综合施策,持续深化节流管制。绷紧机关部门过“紧日子”之弦,加强机关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监管,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降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百姓“急难愁盼”的事项;开发“共享资产”模块,出台《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通过虚拟仓覆盖链接、实体物资执行流动,引导和鼓励国有资产资源共享共用;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精准发力,全力提升社会事业发展

教育发展方面。安排教育基建项目资金2.3亿元、教育技术装备资金6200万元、学校经费补助2.4亿元等各类教育专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顶层设计,保障教育领域人才培养奖励标准翻番,实现优质教育全覆盖;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推进中小学与驻区高校合作开展课后服务项目,引入高校优质课程、场馆等,保障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社会保障方面。做好低收入人群生活兜底保障,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经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约1.7亿元,惠及约2.2万人次;助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便利智能;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和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完善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二期工程、职工文化中心等项目安排资金3.5亿元。

乡村振兴方面。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整合既有扶贫资金、征地留成资金等基础上,通过购置园区优质资产、整体返租园区运营,以“保底租金+约定分红”模式,替代现行村级转移支付政策,由“给钱输血”转变为“资产造血”,兜牢过渡期运转政策;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效,深入实施补短板行动,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严格落实惠民补贴政策,累计通过“一折通”发放政策性补贴58个项目,涉及金额4.1亿元,惠及百姓54.9万户。

(四)聚焦重点,着力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立足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审计巡察。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职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靠前担当推动问题从根源上解决。有序开展追赃挽损专项工作,牵头成立区追赃挽损工作专班,发扬钉钉子精神,全面摸清全区部门、街道、园区、国企追赃挽损项目底数,跟踪监督各责任单位追缴进度,积极借助司法手段进行追偿,攻坚克难,最大程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有效对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愈发规范高效;稳步开展政府投资评审,累计完成28项总投资约79.8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概算核减率近3%;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梳理应销账户60个;开展园区、国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专项检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6项财政资金检查,以及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立足提质增效,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绩效前评估信息共享机制和财政重点前评估项目遴选机制,加大新增政策项目自评估工作监督力度,完善重点前评估项目遴选决策程序;开展线上专家评审,组织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专题培训,将辅导成果建成绩效指标模板库,促进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监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执行进度,进行风险研判并及时纠偏;优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绩效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