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7818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劳动培训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适岗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适岗培训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2024年适岗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一、享受主体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正常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当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用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单位)。
二、政策内容
我市用工企业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员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以适应岗位要求和必备职业素养为内容的适岗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且评价满意的在岗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适岗培训申报流程
1.信息维护。开展适岗培训的企业,应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简称网办大厅,下同),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适岗培训-适岗培训企业维护”模块,按要求如实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班申报。
2.开班备案。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所属类别、岗位特点、管理需求等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及课时,并于培训前3个工作日登录网办大厅,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适岗培训-适岗培训开班申请”模块,提交课程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等信息。
3.开班审核。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岗前培训开班审核。开班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开展相关培训。
4.培训评价。企业开展培训及考核后(企业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采用笔试、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形式评价参培学员培训效果(成绩),并做好培训及相关考核过程记录),应及时组织学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培训-培训评价”模块,进行培训满意度评价。
5.考核反馈。企业组织学员评价后,登录网办大厅,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适岗培训-适岗培训考核信息反馈(南京)”模块,上传培训及考核过程性佐证材料,提交学员考核成绩。
6.考核审核。区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考核反馈信息进行审核。
7.补贴支付。区人社部门按月审核后报区财政,经市人社部门核定并公示后,补贴由区人社部门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