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10215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整体运行情况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国资办 | 生成日期: | 2024-12-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宁区国资办聚焦防风险 全面强化国资监管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风险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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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国资办聚焦防风险 全面强化国资监管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筑牢廉洁防线。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属国有企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履职行权正、负面清单及监督保障机制规定(试行)》,明确“一把手”履职行权边界,推动“一把手”规范履职行权。
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提升监督效能。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区属国有企业逐步形成涵盖各治理主体及纪检监察、党建、人力资源、法律、财务、审计、内控、合规、投资等各部门的“大监督”工作体系,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企业内部监督的各环节各方面。
三是强化重点监管,保障国资安全。加强投资、融资担保、招标采购、房产出租、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充分利用全面预算、国资稽查、绩效考核、重大经营事项报告、违规经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认真抓好省巡、省纪委监委监察建议整改落实,紧扣“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排查整改,围绕7个重点方面开展国资国企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源头施治、补齐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深化问题整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整治生态。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基石。积极落实“三督促一参与”工作职责,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依规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国资国企发展的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