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5-1408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横溪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5-03-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既有建筑;安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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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既有建筑及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现就强化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既有建筑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严控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持续开展建筑隐患排查工作,有效实施危险建筑治理,确保既有建筑使用安全。
二、加大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村(社区)要结合近几年开展的建筑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辖区内既有建筑安全排查,要重点检查既有建筑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等情形,及时掌握建筑完损状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治理责任和整治措施。
三、扎实做好危房监管和消险工作。各村(社区)对排查或鉴定确认的危险建筑,在尚未解危前,应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撤出人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围挡封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督促既有建筑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承担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建筑使用,减少影响和破坏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有效履行建筑维修养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