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171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横溪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5-03-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横溪街道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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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横溪街道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整治范围

全街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厂房)。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方面:一是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二是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落实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企业各类消防设施系统、器材及消防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是否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企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五是企业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六是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常识和灭火疏散技能培训以及应急疏散演练;七是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现象;八是企业员工电动自行车是否集中停放充电等。

(二)生态环境方面:一是企业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二是企业是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三是企业固体废物是否合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

(三)用地合规性方面:一是核验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如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等);二是检查厂房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用途和布局要求,核实是否存在违反规划用途或超出规划范围建设的行为等;三是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图、卫星影像等资料,对比村级企业(厂房)实际用地范围,确认是否存在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的情况等。

(四)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方面: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等产业政策,检查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能和产品(具体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中的淘汰类内容)。

(五)建筑物建设和结构方面:一是企业是否具有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内容进行建设;二是企业是否具有经过村集体研究、街道同意的相关审批材料;三是核实该企业(厂房)的土地性质是否为建设用地;四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五是建筑上部承重构件及其连接是否牢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明显变形(歪、扭、斜等)和开裂现象等。

(六)农村土地使用出租方面:一是各村(社区)出租的厂房(土地)合同是否完善,重点查看出租价格是否合理,出租期限是否规范;二是各村(社区)出租的厂房(土地)租金是否按期缴纳,有无欠缴租金情况;三是各村(社区)出租厂房(土地)事项是否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等。

(七)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出租方是否存在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出租方、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二是从事高风险工艺(如化工、金属熔融等)和危险品储存(如危化品、烟花爆竹、农药等)生产活动是否落实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验收;三是涉及动火、吊装、高处、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的,是否建立作业培训、作业审批、作业交底、作业监管等管理机制;四是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等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是否制定相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期申请设备检验检测并取得合格报告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类管理原则,建立各村(社区)和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在前期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农村土地出租建设生产性经营用房等排查整治基础上,更新完善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底数清单,确保应排尽排、不漏一家;推动企业做好问题排查,开展分类整治,限期整改。

(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监管中队: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消防设施系统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不畅通、“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条件的,及时挂牌督办。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外包外租、高危工艺、高危作业等环节安全隐患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改闭环。

(三)街道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手续及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产废单位固危废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工程建设、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等。

(四)横溪规划资源所: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或耕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

(五)街道财政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产能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等。

(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加层、挖掘厂房地下空间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

(七)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农村土地出租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

(八)区市场监管局横溪分局:负责对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各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闭环等。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村(社区)级工业企业的各项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6月中旬结束。

各村(社区)在前期村(社区)级企业排查底数基础上,更新完善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底数情况和管理现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底数清单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照整治提升重点内容,通过扫街排查等方式,联合各村(社区 )对辖区内村(社区)级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对识别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和整理,形成问题清单。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方式,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加强日常防范,并根据问题类别,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督促企业主体完成整改;3月28日前基本完成一轮摸排和一般问题整改,后续整改工作贯穿提升行动全过程。

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共性问题,要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有效措施,帮助企业主体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有严重问题或隐患、容易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予以关停取缔。

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中,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盘点和提炼工作短板、经验做法;要对前期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深入“回头看”,坚决杜绝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同步研究细化村(社区)级企业准入淘汰条件,推进构建村(社区)级工业企业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村(社区)级工业企业整治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将整治提升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监管中队(原安监科、消委办)、街道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原环保所、建设所、规划办)、街道财政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企服中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原城管办)、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农经办)、横溪规划资源所、区市场监管局横溪分局于每周四报送自查自改情况表和统计表;于6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监管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