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179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江宁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5-03-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宁街道储藏室住人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文  号:     关 键 词:    储藏室;排查;整治;安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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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街道储藏室住人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储藏室住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供人居住的储藏室:主要包含以下三类:①地上储藏室(含地上车库);②半地下储藏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的房屋);③地下储藏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二、时间节点

2025年6月30日前。

三、工作分工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物管):负责储藏室住人排查整治的指导、监督、督促及时进行隐患整治;督促租赁市场有关主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照相关政策,督促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完善租赁合同,及时备案登记,积极汇聚租赁合同备案等数据;组织相关单位解决储藏室住人排查整治行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报送等工作。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负责协调液化气供应商回收、清理储藏室内违规使用的气瓶。

城市运行与平安法治办公室(平安):负责储藏室排查整治过程中矛盾协调工作。

城市运行与平安法治办公室(网格):把储藏室住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内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消防一体化):开展储藏室住人安全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管):对储藏室住人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各司法所:协调指导涉及储藏室住人领域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及法律支持工作。

各派出所:加强储藏室住人领域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排查发现储藏室住人安全领域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推送信息,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对非管辖范围内的隐患集中抄告主管部门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相关(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储藏室住人现象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储藏室产权业主自住的,以耐心劝解为主,以理服人,推动业主自主搬离、消除隐患;对储藏室作为出租使用、经营、住宿的,坚决予以整治清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协同实施江宁街道储藏室住人排查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