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5-46947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卫健委 | 生成日期: | 2025-07-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NRD1804063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托育;普惠托育;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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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NRD1804063号建议的答复
田炜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型托育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托育工作基本情况
(一)有序推进工作规范化:我区坚持以“幼有所育”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群众关注焦点,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服务平台,强化监督管理,广泛开展托育普惠建设,有力推动全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2024年初全区常住人口数198.52万人,可供托位8147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1个,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192.5个,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278个,占比28%。普惠托位4888个,占比60%,创成省级普惠托育机构3家,市级普惠托育机构2家。
(二)强化政策支持与规划引导:将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作为《2025年江宁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社区托育点建设列入江宁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服务发展项目实施清单。成立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区提供婴幼儿照护发展指导,提供技术指导、管理、咨询和从业人员培训服务,为全区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设立“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对普惠项目、亲子活动以及科学育儿知识讲座进行奖补,其中对普惠托育机构按照1000元/托位·年进行补助。
(三)加快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以供给普惠安全的高质量托育服务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为目标,科学优化江宁区托育设施系统布局和资源配置,以居民社区中心、幼儿园等公共资源为阵地,建立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2024年各街道及相关社区通过盘活利用现有场地已建成社区托育点40个,完成“一街道一普惠”全覆盖目标,同时84家幼儿园完成托班备案,进一步推动全区普惠托育机构科学布局。
(四)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国企、家政企业、幼儿园等多方参与,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运作,形成公办、民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协同发展的托育格局:公办机构重点打造示范标杆,公建民营模式盘活社区闲置空间、降低运营成本,民办公助满足个性化需求,幼儿园托班依托专业师资开设0-3岁托班、延伸服务链条。
二、针对您提出的三条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第1条建议,“将普惠型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路径”。我区已做到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程序,培育优质、规范的普惠托育机构。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普惠托育服务的管理规范,依托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和南京市托育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托育机构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您提出的第2条建议,“结合城市规划和社区建设,合理布局托育机构,着眼‘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聚焦近家、近单位两类重点区域,探索社区托育服务模式,挖掘社区资源,利用社区闲置场地、公共设施等资源,建设社区托育点,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托育服务”。我区已做到严格按照省、市“一区一街道一普惠”目标要求,以15分钟步行范围为空间尺度,积极打造“15分钟便民托育圈”。下一步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试点先行、普惠发展、示范引领、体系完善”的工作思路,深化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完善体系建设,满足家庭普惠托育服务需求。
(三)您提出的第3条建议,“支持公办、民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类型的托育机构建设”。我区已做到积极引导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独或联合举办公办普惠托育机构。下一步将加大对公办公营、公建民营、公助民营托育机构的扶持,构建可持续的扶持体系。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