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5-46957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卫健委 | 生成日期: | 2025-07-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江宁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NRD1804175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共卫生;相关科室;体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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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NRD1804175号建议的答复
张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流部分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联系江宁开发区、秣陵街道相关部门及江宁医院,经多次沟通、现场协调、会议研究,并向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汇报。
下一步计划:在江宁医院开发区分院现址,继续保留江宁医院开发区分院,新设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增设中医、针灸、口腔、家医、公卫、计免、儿保、体重管理等社区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卫相关科室,开设内科(呼吸内科、糖尿病等为主)、外科、疼痛康复科病房。依托江宁医院医疗资源,每周固定开设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肾内科、儿科等专科专家门诊。江宁医院现有人员双向选择,不足人员由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派,所有人员岗位、职责、劳动纪律等按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执行,人员由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拟定了医共体方案如下:
(一)分流公共卫生服务。新设分中心后,将牛首、太平、胜太、湖滨、秦淮、韩府、翠屏、高湖等周边社区的计免、儿保、老年人体检、妇保、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分流至分中心。依托江宁医院儿科,增设生长发育门诊;分中心妇保和分院妇科融合,孕产妇首诊选择江宁医院,产后康复转至分中心。体检中心承担各项公卫和商业体检,工作人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为主,质控由江宁医院管理,经筛查需进一步检查或者手术的转至江宁医院。
(二)整合门诊信息系统。增设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HIS系统,原则上首诊挂号以社区中心HIS系统为主,在信息系统兼容的前提下保留江宁医院HIS系统,医保系统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相关收费系统为主。特需人群检查和需上转住院的以江宁医院HIS先行收费预约,因医保收费后三甲医院和社区报销比例不同,易产生相关矛盾。
(三)构建高效双向转诊。住院患者中普通呼吸、神经内科、内分泌科疾病、疼痛康复等疾病以收治联合病房为主,疑难疾病、危急重症、复杂检查、需手术的或分院住院期间病情变化的可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确定病房,在分部办理入院手续后可立即自行或120转至江宁医院本部住院。江宁医院的急性期患者稳定后需康复的下转至联合病房。
(四)夯实合作共建基础。突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底作用,通过一老一小等服务内容,可为分院和江宁医院发掘并锁定更多目标人群,可为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及医防融合提高基础。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