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485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湖熟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5-07-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学生;防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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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当前正值暑期,天气渐热,中小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进入学生溺水事故多发期。为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防溺水隐患排查。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学校、村庄周边水域为重点,摸清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巡查防控。各(村)社区要发挥好河湖长制作用,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网格员、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全面加强辖区水域安全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查,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重点水域重点时段要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确保险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做好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要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针对性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要通过课堂内外、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把防溺水作为落实“1530”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危险,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确保提醒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家长、每一名学生。共青团、妇联在组织青少年、家庭等相关主题活动时,要积极安排防溺水、自救互救等内容,增强防范意识;民政部门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宣传部门定期发送防溺水公益宣传。各(村)社区要在主要交通路口、水域周边、人员密集场所等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流动宣传车、大喇叭等传统方式及“两微一端”新媒体,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宣传防溺水和自救知识,形成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

四、进一步推进防溺水疏堵结合。要结合学校课后服务,统筹利用体育馆、游泳馆等社会游泳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学生正确掌握自救方法。统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充分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积极组织多种形式关爱活动,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防溺水责任落实。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相关工作机制(水务部门要纳入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文旅部门要纳入景区安全管理),强化检查考核,督促各(村)社区压实责任,细化完善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要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处置负面信息,防止恶意炒作。加强跨部门协作,紧密配合,全力保障学生暑期安全。

湖熟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