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5-4870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议案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JNZX130404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城镇燃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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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JNZX1304045号提案的答复
王振友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燃气“瓶改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老旧小区燃气“瓶改管”工作介绍
2023年3月1日,我区结合发展实际,制定《江宁区城镇燃气安全“四进”行动实施方案》(江宁政办发〔2023〕26号),通过落实进集镇、进老旧小区、进餐饮、进用户的“四进”政策,提升天然气覆盖率,提高燃气管理本质水平。方案实施以来,我区已完成16个老旧小区天然气通气工作,约1.2万户,今年还有15个老旧小区预计完成通气工作,涉及约0.5万户正在稳步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老旧小区“瓶改管”工作面临的诸多困难,与您提案中提及的情况高度一致。当前,我区整合资源,全力以赴,确保完成“2025年底具备通气条件的小区应通尽通”的工作要求。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试点推广与降低同意比例。
1.试点先行。目前,我们已与燃气公司沟通协商,计划选取颐家春天等实际使用户数较少且具备一定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瓶改管”工作。预计试点工作在2025年7月中旬前完成并总结经验。
2.调整同意比例。关于降低业主同意比例至50%的建议,我们已与燃气公司进行深入探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需满足“双四分之三”表决条件(即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均达四分之三以上)。
(二)多部门协作与优化审批流程。
1.建立协调机制。我局已牵头组织规资、市政、交通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建立了多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规资分局将安排专人指导对接,积极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2.优化审批流程。各相关部门已达成共识,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确保审批时间较以往缩短,有效保障工程进度。
(三)加大资金补贴和优惠力度。
2023年至2024年我区印发《江宁区城镇燃气安全“四进”行动实施方案》(江宁政办发〔2023〕26号)《江宁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宁政办发〔2024〕0007号),实施燃气安全进集镇、燃气安全进老旧小区工作,对老旧小区开通天然气工作,按照“用户承担700元/户,区政府按1470元/户,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的方式给予补助;并对困难居民用户及瓶装液化气用户不合格灶具更换给予一定补助。目前灶具已被纳入江苏省家电补贴范围,居民购买灶具可享受家电补贴。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安全教育。
1.组建宣传队伍。已联合社区、物业、燃气企业等单位组建了“瓶改管”政策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小组,深入各老旧小区开展一对一上门沟通协调工作。
2.宣传内容与方式。工作小组将重点宣传瓶装液化气的安全隐患、管道天然气的优势以及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现场演示等方式,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改造意愿。同时,动员小区内党员、业委会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完成意愿表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跟进试点天然气进老旧小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方案,为全面推广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与各部门、燃气公司、社区、物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对天然气进老旧小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完成“2025年底具备通气条件的小区应通尽通”的工作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周心磊
联系电话:025-52706209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