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506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河道整治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7-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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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于东山、江宁、横溪、禄口、麒麟、汤山、秣陵、淳化、谷里共9个街道。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江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