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64156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社会保险信息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江宁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9-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医保参保人,请注意这6个医保误区!
文  号:     关 键 词:    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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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请注意这6个医保误区!

医保是百姓追求与享受美好生活的基本依靠。我国的医保制度经过多年改革,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医保政策在与时俱进不断地发展和优化中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概念,普通参保群众在享受医保待遇中,由于宣传和学习不够深入到位,缺乏必要认识理解,有时会产生各种误解。这些误解不仅可能影响参保人自身医保利益,甚至可能使参保人陷入违法情形。以下列举了6个常见的医保误区,请广大参保人加以注意。

解读一: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将自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解读二: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解读三:即使断缴,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也不会清零,钱还在账户里,可以继续使用。不过医保断缴会有待遇等待期影响医保报销,大家不要轻易断保!

解读四:参保患者是否能出院是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的,医保部门从未出台过这样的限制性规定。如遇到这类情况,请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将严格按照医保定点协议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解读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要求,个人不得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六: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