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5-8250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报告 | 体裁分类: | 报告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江宁区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财政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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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区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一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历次决议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稳增长、抓创新、推改革、惠民生,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篇章提供坚强财政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4年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52.58亿元,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对收入结构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收入总量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6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7.3%,同比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2.71亿元,下降7%,非税收入完成42.96亿元,增长112.3%,税收占比为82.5%。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45.1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新增区级支出等影响,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71.8亿元。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因素后,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额为268.7亿元。
2024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5亿元,完成预算总额的96.5%,同比下降4.9%。按照省统计口径,全区民生支出200.5亿元,民生支出占比77.4%、下降10.4%。主要是:教育支出55亿元,增长2.7%;城乡社区支出31.1亿元,下降4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亿元,增长22.3%;科学技术支出26.7亿元,增长11.4%;卫生健康支出15.5亿元,下降40.2%;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下降5.3%;农林水支出18.7亿元,增长0.6%。
3.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01.08亿元,同比下降6.2%,主要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67亿元,同比增长3.1%。
(2)上级补助收入28.22亿元,同比下降44.3%。其中,返还性收入-4.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4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9.6亿元,同比下降2%。
(4)调入资金48.56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区本级调入存量资金以及国资经营预算收益等47.49亿元。街道园区调入资金1.07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44亿元,同比增长77.1%。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0.92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42.52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5亿元,同比下降38.6%。主要是为满足当年预算平衡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动用稳调基金弥补收支缺口。
(7)上解上级支出66.44亿元(可用财力减项),同比下降3.4%,主要是当年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契税等税收收入有较大下降,省市年度税收分成集中有所下降。
(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2.52亿元(可用财力减项),同比增长94.3%。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按照预算级次划分:区本级可用财力为173.93亿元,占比57.8%,下降8.2%;街道园区(含麒麟科创园)可用财力127.15亿元,占比42.2%,下降3.4%。
4.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01.08亿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5亿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41亿元后,结转下年使用9.52亿元。
其中,区本级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亿元,主要为调入政府性基金4.65亿元,以及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7.55亿元。
2024年,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安排相抵后,年末余额为56.36亿元。其中,区本级38.12亿元,街道园区18.24亿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50亿元,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19.2亿元,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26.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同比下降21.5%。其中,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18.8亿元,占政府性基金的93.7%,同比下降21.6%。加上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来源311.67亿元。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58.72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专项债券和收入减收等因素,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52.32亿元。
2024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49.9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下降16.4%。加上还本支出、上解上级后,总支出275.99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35.68亿元。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0.2%。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变动因素后,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总额为20910万元。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下降29.3%。根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6072万元。
(四)2024年对下转移支付及预备费使用等情况
2024年,区政府对街道、开发园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通过财政专户或由区级主管部门实际拨付给街道、园区的专项补助资金)为142.93亿元。主要有:债务还本支出50.9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65.53亿元(主要是按政策分配给街道、园区的土地资金)、科学技术支出8.09亿元、农林水支出5.07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88亿元、其他支出2.4亿元。
2024年,全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22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动用,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区本级预算周转金当年无变化,年末余额仍为1.59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市核定我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25.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2.01亿元、专项债务283.01亿元。
2024年,市当年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72.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3.44亿元,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42.5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92亿元;专项债券129.48亿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102.1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7.3亿元。
2024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00.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0.0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0.25亿元。均控制在我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预算管理情况
2024年,我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聚焦重点,稳中有进抓好收入组织
一是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厚植税源。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应减尽减、应享尽享。聚焦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主体税种,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税源服务机制。配合出台全市首个区级产业用地“地等项目”实施方案,支持修编全产业集聚发展政策和招商项目跨区域流转和利益分享机制,助力产业强区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夯实财源基础。
二是盘活资源,深入挖掘非税潜力。强化地块招商推介,充分利用取消土拍限价利好,有序推进土地出让,推动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收入应收尽收。对竞配建住宅等存量资产加大盘活处置力度,努力拓展非税收入来源。
(二)精打细算,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俭办必需事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严控机关运行成本、习惯过“紧日子”各项规定,出台区级深化“过紧日子”实施意见24条,推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节俭办事纵深运行,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低效无效支出,统筹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修订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清单,整合优化资金保刚需必要项目。
二是树牢风险意识,拉紧“三保”安全防护网。严守“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更新细化“三保”基础信息,严格规范“三保”标识,做好“三保”预算全口径编制,加强“三保”预算精细化审核,从源头确保“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按月监测“三保”预算执行,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压实基层“三保”执行责任。适度增强区级调控能力,加强库款应急调度,确保全区“三保”运行平稳。
三是致力以民为本,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强政策托底,做好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为全区老人提供便捷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完成10所幼儿园、中小学新建项目交付使用,实现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约5970个;拨付资金7540万元,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受益学生约16.45万人次。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拨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补贴、岗位补贴资金共2.1亿元,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04亿元。严格落实惠民补贴,率先在全市实现补贴线上发放,将社保、民政、水利、农业等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折通系统发放,累计发放惠民补贴约3.93亿元、惠及5.76万户。
(三)稳投资促消费,不断激发城市发展动能
一是围绕重点,支持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支持S126、S246国省干线公路、地铁3号线三期、5号线、宁溧、宁句、宁高二期、宁马市域郊铁路等重点交通建设;支持城市三环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压舱石”的引领效应;有序推进职工文化中心、中医康复综合大楼、妇幼保健院、殡仪馆等项目建设;强化区内道路建设资金保障,投入农村公路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3亿元,改善区域内交通出行。
二是政策助力,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打好房产政策组合拳,做好房票细则制定和通兑工作;推进成元路危房消险改造项目,支持新一轮购房补贴发放和商品房展销会市、区限时购房补助活动;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乐享江宁• 四季有约”等活动顺利开展;兑现市、区两级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0.38亿元,持续提振大宗商品销售,促进消费市场逐步回暖。
(四)科技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效能,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深度融合。拨付3.81亿元支持紫金山科技城建设;拨付0.3亿元支持紫金山集团开展拨投结合项目,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效能;拨付0.55亿元推动第三代半导体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提升科学技术和产业化水平;拨付0.78亿元补助紫东交通实验室改建,持续支持麒麟科技城规划建设,拨付1.8亿元支持中国科学院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落地建设。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助力构建“5+4+5”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是支持核心技术攻坚,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鼓励科技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推动“拨投结合”财政支持新机制,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培育未来创新产业。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拨付0.26亿元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拨付0.14亿元推进江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拨付0.39亿元用于校地融合发展、科技服务业奖励、科技中小企业项目补助等。
(五)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质效
一是着力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联动开展全区“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进一步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对重点塘坝综合治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环卫保洁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宜居村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强与外部监督协作,共同促进“五类监督”效能。
二是深入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对在校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等17个新增项目开展绩效前评估,涉及财政资金1.73亿元;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任务12项,将政府债务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选取“污水处理运营”“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项目试点全成本绩效评价管理。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结果应用。立足审计发现的问题精准施策,主动出台《江宁区区财政与街道(园区)往来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上下级往来款调拨,从制度层面堵住管理漏洞。针对反复出现、高频发生的共性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源头治理。同时,深化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剖析,坚持分类处置、精准发力,分门别类稳妥有序化解各类风险,促进相关制度体系更健全、运行机制更高效,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