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834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5-12-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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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南京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5〕205号)要求,我委对2024年的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收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项目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目录》,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

二、各收费单位要加大收费政策公示力度,要在门户网站或者固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优惠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收费政策变化,要及时更新。

三、《关于公布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4年2月)的通知》废止。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