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1197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社会组织年检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江宁区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江宁区;检查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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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宁区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的通知
江宁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结合民政部、江苏省民政厅、南京市民政局年度检查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江宁区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市江宁区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25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江宁区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所有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单位除外)。
二、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参检对象应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提交《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请各业务主管单位于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完成初审。参检对象于5月31日前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报送。
2026年6月1日起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参检对象年检材料的报送。
三、流程
(一)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参检对象自行登录填报。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我要办”→“社会组织登记”→“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财务审计报告按以下要求上传报送:
1.社会团体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无需提交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异常单位除外),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须在《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每份财务报表页表格右下角空白处签字。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只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异常单位除外),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须在打印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中每份财务报表页表格右下角空白处签字。
3.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依照《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出具《审计报告》,依照《2025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出具《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将两份报告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年检年报”→“网上办理流程”下载。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待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打印年检报告,送至业务主管单位盖章(需写明初审意见“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无业务主管单位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送至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系统自动推送给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其行业党委、属地党组织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于7月31日前向江宁区民政局反馈对相关单位的管理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三)上传报送。
社会组织将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的年检报告(无业务主管单位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盖章,直接打印扫描即可)扫描成PDF文档,点击上传。
(四)审查评定。
区民政局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五)年检结论发布。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年检结论进行公示,或自行在以下“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1.手机端 :
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电脑端 :
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年检结论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结论公示、“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再加盖年检印鉴。
四、相关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规范内部治理。全区参检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行为自律,严格落实分类施检规定。无需提供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区民政局开展的审计抽检,对拒不配合或存在违规情形的,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实行常规年检的基金会要认真落实年检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和专项信息审核,按照范本出具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区民政局将不予受理。
(三)抓好整改提高,积极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以及年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经区民政局指出或作出责令整改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以及在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开展违规评比表彰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五、业务咨询
(一)网上注册、年报填报及其他登记类问题可参加“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培训与问题解答学习: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互动交流”→“常见问题”点击“更多”→在搜索栏输入“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培训”点击“检索”→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培训(社会组织端)”页面参加在线培训。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年检工作QQ群:298280045(已满群,不接收新单位入群申请)、772555162(接收新单位入群申请)。
(三)社会团体、社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QQ群:650423751。
(四)网上填报技术类问题咨询电话:025-83590439,年检业务咨询电话:025-52180245。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