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2074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江宁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6-04-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市统计局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江宁区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文  号:     关 键 词:    督察;统计工作;统计造假;整改;批示精神;反馈;统计基层基础;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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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江宁区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授权,南京市统计局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于2025年10月27日至31日对江宁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南京市统计局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江宁区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江宁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抓好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和省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

督察发现,江宁区在统计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统计工作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仍有短板,防治统计造假贯通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不够有力,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督察组向江宁区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三是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四是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江宁区表示,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首位,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与警示教育,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政治担当,确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聚焦问题整改。全面深刻领会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要求,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清单,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有力的整改举措,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改工作为抓手,统筹“治标”与“治本”协同发力,推动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实现统计工作质量再提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