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3106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5-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行政执法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当事人:张*玲/孙*悦

住址:南京市江宁区阳明路99号云栖山庄138幢10*室

经查明,当事人在南京市江宁区阳明路99号云栖山庄138幢10*室房屋外侧,擅自开挖地下室侵占公共空间,违法建设占地面积62.63平方米。该建设行为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且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依法应予拆除。

本机关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宁综法江〔2025〕00313号)和《催告书》(宁综法江〔2025〕00313号),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现责令当事人在2026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