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314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5-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划定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南京市江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指出结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等,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便函〔2023〕156号)要求,南京市被列为第一批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划定的城市,根据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宁污防攻坚指办〔2024〕13号)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江宁区需完成划定方案并由区政府审定发布。按照市统一部署,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开展了方案编制工作。

二、划定过程

划分方案编制分三个阶段。一是初稿编制。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会同方案编制单位,结合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及我区实际,对接规资、发改等相关部门、各街道园区,多次会议修改并完善后,于2025年9月底形成了《方案(初稿)》。二是专家评审。9月28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方案》评审会,会议评审通过我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和省市最新要求,与各街道园区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10月21日,《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区发改、住建、规资、公安、交通、各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报批稿)》。2026年4月22日,区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报批稿)》。

三、主要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包括8个部分。内容涉及前言、适用范围、划定依据、术语和定义、划定原则、划定范围、管理要求、其他规定等内容。本次划定编制过程中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噪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及政策性文件,结合了江宁区现有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性质和分布情况、噪声污染现状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