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34629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医疗机构院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6-06-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医疗服务信息;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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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南京江宁丹溪中医医院(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集镇广宁街5幢)因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且存在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我委依法予以3个月暂缓校验期(期限从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要求该单位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我委将再次进行校验。

暂缓校验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委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或者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未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