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3498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6-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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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经查明,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地新城小区天心座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围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上述建设的围墙为违法建设,且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我局于2025年11月14日对当事人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2025年11月14日送达,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5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并未自行拆除。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将催告书直接送达当事人,经催告后,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责令当事人自公告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仍不自行拆除,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