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3517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江宁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6-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用地预公告 宁(江宁区)预转〔2026〕50号
文  号:     关 键 词:    土地;转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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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用地预公告 宁(江宁区)预转〔2026〕50号

宁(江宁区)预转〔2026〕50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转)用地美丽乡村公厕、游客休息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无需土地征收。

二、拟农转用范围

拟将东山街道佘村社区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其中:王家一组所有土地0.0860公顷。包括农用地0.0860公顷(含耕地0.0860公顷)。

三、公告期限

用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8日。

四、其他事项

自本用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用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建;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四)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联系人:刘勇;电话:(025)5270 1584。

特此公告。

附图:拟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